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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系列解读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基于争议当事人的申请,法定专门机构居中作出调解意见或仲裁裁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代表国家公权力定分止争,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主渠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十四五”时期,案件调解成功率由2020年70.6%提升到2025年81.1%,仲裁结案率由2020年96.2%提升到2025年98.4%,仲裁终结率由2020年70.5%提升到2025年74.8%,调解仲裁在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防范劳动关系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调解仲裁工作既要抓住高质量发展机遇,又要应对争议案件总量上升与处理难度增大叠加的困难挑战。一方面,发展机遇提出新要求。党中央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要求,多次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调解仲裁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另一方面,处理形势面临新挑战。“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劳动力供求出现较大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迅速壮大,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多元和复杂,争议防范化解形势也在发生新变化。调解仲裁还存在制度优势发挥不够充分、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十五五”时期调解仲裁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为牵引,以提升办案质效为中心,不断健全调解仲裁体系,持续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为服务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深化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进一步拓展协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加强调解仲裁法律政策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工会仲裁员参与办案通知、仲裁监督规定等政策文件。积极参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安排业务骨干常驻、轮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机制建设,健全信息共享、事实互认、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工作制度。开展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创新试点,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完善中国特色争议处理制度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标准化建设。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健全案例发布、分歧解决等机制。做好各地办案指导文件备案工作。发布调解仲裁文书格式文本、仲裁裁决书和流动仲裁庭建设国家标准,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机制衔接,制定强化争议“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文件,实现调解与诉讼实质性贯通。制定裁审程序衔接和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逐步实现裁审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专业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规范和专业指导。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实一线仲裁办案人员。探索调解员仲裁员发展路径,落实职业保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劳动法学科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设置争议处理微专业或相关课程试点。强化行风建设,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调解仲裁队伍。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进“人工智能+调解仲裁”场景建设,探索人工智能与调解仲裁深度融合路径。开展裁审信息比对工作,逐步实现裁审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健全完善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人社调解平台与法院调解平台对接。持续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切实提升劳动者维权便利度。充分利用调解员仲裁员能力提升平台,丰富法律政策库和类案检索库,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全力做好“十五五”时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统计分析,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按照规划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加强统计分析,夯实工作基础。在掌握头部平台企业用工情况、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报酬重点调查、归集职业伤害保障数据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明确统计口径,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更好支撑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二是规范企业用工,压实用工责任。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实施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等,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落实劳动保障责任。进一步完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监管制度,推动开展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平台规则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协同治理,促进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赢发展。
三是健全社保制度,扩大社保覆盖。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优化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机制,加强职业伤害预防靶向治理。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高质量参保。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统一政策规范、待遇标准等,促进劳动力流动。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化解矛盾。推动企业广泛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持续推进一站式调解工作,凝聚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合力,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强化裁审衔接,明确裁判规则,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做实定分止争。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五是加快推进立法,补齐制度短板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基准,规范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明确企业违规用工责任。总结评估现行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立法重难点问题研究,适时提出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推动健全分类分层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细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人社领域的战略任务,是“十五五”时期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的七大主要目标,并围绕支撑目标实现、突出发展重点,提出了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和公共服务五类18项量化指标。
《规划》部署了“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并设置11个专栏,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重要行动计划和重大活动安排。《规划》充分体现了人社工作对“十五五”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关键时期的整体把握,是对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系统贯彻和一体落实,是人社工作未来五年的任务书施工图,将为人社系统贯彻落实各项任务举措、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指导。